宝鸡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十二名政务服务监督员履职
7月5日,从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新闻工作者中产生的12名市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受聘履职。据了解,这是我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的新举措,也是我市第一次聘请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
市政务服务中心有39个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入驻,承担着市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业务,经过更新改造后的设施,将所有政务服务业务的办理纳入后台监管。目前,各县区的政务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为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推进民主监督管理,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建立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制度。从5月开始,我市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新闻工作者和社区干部中,经过反复筛选,聘请了12名义务监督员。来自多个行业和部门的监督员,在此后的时间里,将对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状况进行明察暗访,收集、了解和协助查找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有关政务服务的政风行风状况,反馈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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