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四项措施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全面排查,摸清生态环境监管现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联合对辖区内矿山采选、资源开发等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企业数量、类型、位置、规模以及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公园湿地等生态保护区域进行详细调查,摸清生态保护区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和设施,建立完善辖区内矿山采选企业和生态保护区台账。重拳出击,奋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行生态环境问题销号管理。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市上交办的问题清单健全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厘清明晰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一起销号一起。实行矿山企业环境整治“五个一律”。位于强制责任森林公园、生态禁采区、生态敏感区的,一律责令关闭;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善违法生产的,一律严处重罚并责令停产整治;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高限处罚、停产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无望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铁腕执法,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监管责任,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高限顶格严处重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和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从严问责。同时,强化督察督办,对生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专项督察,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约谈,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县区有关方面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坚决推进问题整改。抓铁有痕,严格履行环评审批。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工作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定期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查漏缺补,做好档案归存。对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生态保护区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批,已审批的环评手续要立即废止,建设项目要立即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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