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关口派出所撑起民爆安全“保护伞”
(通讯员 王蓉)为确保辖区民爆物品管理安全无事故,全面消除民爆物品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存放和使用安全,彻底杜绝涉爆安全事故发生,旬阳县公安局关口派出所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完善措施,在民爆物品管理中推出四项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预防为主,加强安全教育。将辖区民爆物品按使用单位分类划分,对爆破作业人员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民爆专员民警上门对爆破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并要求单位业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民爆物品绝对安全。
严格检查,彻底消除隐患。关口派出所从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存放、使用等环节入手,组织警力对辖区涉爆工地、场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爆单位、工地、场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押运、爆破、管理人员资质证书,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检查民爆物品领取、使用、清退等情况,看是否做到规范登记;检查涉爆工地、场点及周边环境,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强化监管,严防事故发生。一是加强申报监管,凡涉爆工程、工地使用民爆物品,爆破方必须持相关证件、资料,提前到辖区派出所申报,二是严格使用监管。在使用民爆物品过程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爆破人员、保管人员等,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爆破作业单位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和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切实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三是强化储存监管。必需将民爆物品储存于专门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内,涉爆工地、场点当日未用完的民爆物品,必须当日收回储存库房内,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民爆物品的非法流失。
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辖区所有涉爆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涉爆从业单位严格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购买使用报批制度、流向登记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派出所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跟踪督导各单位认真落实,同时对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涉爆案件、事件和事故发生的,将对涉爆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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