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记者 王艳)8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5名宣讲团成员从不同角度生动讲述了刘改幸“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事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出席,全市两级法院的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200余人参加报告会。
刘改幸生前系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以高尚的品格、娴熟的业务能力、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因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和无规律的生活,于2016年9月26日,突发心梗,倒在了工作岗位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刘改幸“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要迅速掀起学习刘改幸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要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恪守职业本分、坚定法治信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用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要求自己,确保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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