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男子被父亲冒名贷款 “被黑户”状告银行
(通讯员 刘华渝)杨某为买房某日到银行申请贷款,却愕然发现自己已因欠钱不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他满腹疑问,从未办理借贷,不良信用记录从何而来?一查询,才知道是父亲冒用自己的信息办理了借贷。他万分苦恼,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并判决该贷款合同不成立。8月8日,由岚皋法院院长刘染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判长熟练驾驭庭审,严格按照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原告以自己不知情且未到场签字确认贷款合同、贷款未用于其个人使用等理由证明该贷款合同不成立,被告则辩称,在当时的贷款政策、制度和环境下,原告父亲拿儿子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申请贷款的行为让银行工作人员有理由相信该授权委托,被告认为该合同成立,构成表见代理。原告还认为,银行把自己拉黑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要求恢复其信用记录。双方矛盾激烈,争执不下。最终这次庭审因原告不同意调解而宣告结束。庭后,为妥善处理该起特殊案件,审判长还面对面与双方当事人交谈,耐心疏导情绪,引导当事人双方调解。
今年以来,岚皋法院不断完善院领导办案责任制,规定入额院领导办案数,要求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强化办案责任,加强质效评估,实施绩效考核,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落到实处。该案办理中,刘染华院长以员额法官身份办案,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回归法官办案本位,既是该院院领导办案工作的常态,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领导办案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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