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
(通讯员 张校蜂 陈校卫)近日,洋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强化环保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该县坚持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保护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环保督察组对该县移交的环境信访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反馈问题及该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等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等4方面列入督察检查重点。按照环境质量属地政府负责的要求,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环境案件查办力度;鼓励部门、镇(办)协作联动;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等3方面措施,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主体以及属地管理者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依法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环保失职行为。严肃查处问责环保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执法任意随意,对企业破坏环境、偷排漏排监管不力等4类突出问题及其责任人。同时,依纪依规问责追究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集体,用问责机制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目前,该县已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18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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