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 平利两人被罚500元还有拘留
(通讯员 苏婷)随着摩托车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了相对应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自认为骑摩托车违章违法没有什么大问题,孰不知正是这种无畏心理在作怪,才为以后的交通违法点燃了导火索。问题之一,自认为驾驶技能好,有没有证件无所谓,哪里都敢去,可是他们不知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危急了自身与他人安全。问题之二法上之身,后悔晚矣大多数摩托车驾驶员,只有法律之剑挥向自己,才知悔不该当初,这些所存在的问题,都暴露出一个共性那就是心中无法,法自严惩。
8月24日,平利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新正街日常执勤时,发现广佛镇人陈某驾驶的摩托车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遂依法暂扣机动车,并制作《强制措施凭证》,随将其传唤至平利县交警大队办案区进一步调查取证,无独有偶,另外一组执勤民警同时在新正街喜盈门商场前查获一起胡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后经民警调查取证,认定陈某和胡某系无证驾驶上述二人违反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陕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三)项、第二款,平利县公安局对其二人处罚款5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上述二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同时提示广大驾驶人,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处二百元罚款,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处一千元罚款,驾驶其它机动车的处五百元罚款。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摩托车的处三百元罚款,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五百元罚款,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处两千元罚款,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四)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处一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前款(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由县级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本文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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