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拨付劳模专项补助金1225万元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陕西拨付了2019年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1225万元,由该省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组织发放。
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省部级劳模2020年“双节”慰问金、2019年特殊困难补助金、2019年农民劳模生活补助金。专项补助资金享受和补助对象为健在且保持荣誉的省部级劳模,具体为“陕西省劳模管理工作平台”中审核成功和认证成功的6691名省部级劳模。
2020年“双节”慰问金,按每人1000元/年标准发放;2019年特殊困难补助金,困难劳模按照1000—5000元标准发放;2019年农民劳模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民省部级劳模,按每人3000元/年标准发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列为发放对象:因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疾病,通过基本医疗(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及困难职工援助后,自付医疗费仍较大的;本人因下岗(失业)、丧失劳动能力和子女境内上学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发放对象: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拥有高值收藏物或者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达到陕西省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企业负责人或股东的;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专项补助资金将通过银行卡或存折汇入劳模个人银行账户,由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单列单位工会具体负责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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