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论证会
7月22日,李德文区长主持召开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论证会,提出十点要求:一是要以行政区划现状为基准,突出我区作为该项目主体的唯一性;二是项目总体规划要涵盖上级领导关注的主要问题,突出核心区域,实现以点带面;三是项目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区发改委要邀请专业人员就产业规划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四是区域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既要遵循相关规定,又要有所创新,积极探索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的差异化布局;五是要对项目区域土地、道路、人口、拆迁安置费用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整理;六是由规划单位负责,区级相关部门配合,摸清项目区域特别是几大军工企业土地利用现状;七是在完善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同步编制产业、绿化等其他规划;八是要加强与市级国土、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相关指标详实、准确、客观、统一;九是要充分利用地下资源,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大力发展地下经济;十是区发改委、规划新城分局要继续协调、强化对该区域项目的审批管控。副区长李振高、邢欣,区政协副主席张学理,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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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丽的长安花
一生心血付桑梓,几度春秋写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