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高陵县安监局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
为认真汲取11月14日西安嘉天国际公寓楼发生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式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15日晚上召开的紧急会议精神,突出抓好“五个重点”,重点抓好商住楼的底层商户、经营店铺,特别是餐饮店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住宅区液化气使用和销售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单位、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九小”场所的安全排查和监管;重点抓好林地、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以及野炊、烧纸、焚香等监管和防范。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限期整改;对检查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确实缺乏安全保障措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直至关闭。高陵县安委办立即下发了《高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冬季(危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11]21号)文件,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本部门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抓紧整改,尤其对已普查、登记的重大危险源要加强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召集参与检查的部门和单位,牵头部门的领导要亲自带队,参与单位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严格细致,不能走过场。
(三)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在安全检查中,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要把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落实到业主,以检查促整改。对历次查出而未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阻止安全生产检查。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同时,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的报告相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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