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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西安第三届青年创业大赛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1-21 09:17  兵马俑在线  字号:T|T

各区县创城办、五区一港两基地创城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西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安排,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使更多的青年人实现创业梦想,动员全市各类群体、各部门、各行各业参与创业活动,进一步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各部门支持创业、各行业参与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为创业者搭建展示项目与获得资金扶持的有效平台,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扶持和帮助一批立志成才、勇于创业的有志青年实现创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青年创业大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赛起止时间: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8-35周岁拥有自主创新创业项目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创业者和团队(特别优秀项目可放宽年龄限制)。已经具有创业项目,并运行良好的,行业不限。如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开发价值;拟申报进行创新创业的新技术、新设备,并具有清晰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如由此所引起的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承担),可在项目评选中优先推荐。

项目资金支持:对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内的,经营手续齐备的项目,提供相应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获得8万元、5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创业贷款资金支持。

三、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五区一港两基地创城办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创业大赛的报名推荐工作,同时要积极联系协调区县人才中心做好大学生的报名推荐工作,每个区县推荐报名不少于30人(见附件1),其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者要占全部推荐人数的60%以上;负责配合市创城办对获取参赛或晋级资格选手的赛前通知及相关准备工作;对参赛获得创业贷款扶持的创业者,负责协调办理创业贷款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二)市创城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此次创业大赛的具体赛事活动、赛前培训、相关宣传活动以及创业贷款资金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

希望各区县、五区一港两基地创城办认真做好创业大赛的宣传、选手推荐和组织报名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在10月20日前,务必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市创城办,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联系人:雷婷花 联系电话:86912372

附件:1.中国西安第三届青年创业大赛报名推荐任务分解表

西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

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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