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9月,高陵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此次共命名44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获得的“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有35家,该项殊荣的获得开创了我县中医药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中医药工作列入全县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在组织保证、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建立健全了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对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中医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中医药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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