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汇报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高办字[2011]60号)文件精神,县社2011年9月12日上午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县供销社牵头的第十二小组于2011年9月15日对全县烟花爆竹存储及销售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县委办《通知》精神,县供销社立即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文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监事会主任韩战民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县供销社业务科。
二、认真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工作。9月15日,由县供销社牵头,公安、安监、商业、气象等部门组成的第十二检查组对全县11户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部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北街四户烟花爆竹经营户无证经营非法购进的烟花爆竹且储存数量较大,安全隐患明显,非常危险,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还有个别经营户消防措施不到位,没有灭火器,检查组最后到福祥烟花爆竹公司检查,基本上安全措施全部到位,制度、消防措施落实到位。货架摆放整齐有序。
通过这次烟花爆竹大检查,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北街四个烟花爆竹经营大户,储存量较大,且购进渠道非法,消防措施又不能落实,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县委、县政府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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