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新型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继2011年将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25%后,我县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力度,2012年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县政府《关于提高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高政发〔2011〕83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1月起,我县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城镇居民及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这一举措是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水平提升全覆盖工作的第一步,从今年开始我县将逐年提高新型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三年内实现基础养老金翻一番。
同时,为达到应享尽享,实现新型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率达到100%,自2011年12月开始,县人社局通过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以及在全县各个社区、村组张贴公告,告知已到龄尚未享受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尽快办理参保手续,让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够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切实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县参加新型社会养老保险127792人,已有27946名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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