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男婴被狠心抛下楼身亡 公安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展开调查
西安文明网讯 新生男婴被狠心抛下楼身亡 公安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展开调查
“就是个刚出生的孩子,他有啥错啊,竟然被从楼上扔了下来。做这件事情的人心到底有多狠,把娃往下扔的时候手不会发抖吗?”昨晚,在西安市莲湖区白鹭湾小区西区家属院内,一名姓李的住户说起白天发生的事,仍然唏嘘不已。
昨日下午2时许,在该小区,一名刚刚出生的男婴被发现从楼上扔下身亡。一名目击者称,他当时正在小区里散步,突然听到“咚”的一声闷响,他顺着声音找过去后就看见,两栋楼之间有一男婴躺在血渍中,随即报警。另一名目击的住户称,当时男婴的胎盘和脐带都在,有小区居民怀疑男婴遭到了亲生父母抛弃,所以刚刚出生就被从窗户扔了下来。
昨晚10时许,记者从公安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了解到,经法医鉴定是刚出生的男婴,已经死亡。警方目前正在对此事立案调查。
西安文明网点评:
丢弃婴儿遗体事件,在我国绝非个案,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广而为之的“习俗”。这种陋习的形成,除了死者家属为了节省殡葬开支以外,最主要的根由就是一些不良医务人员借此牟利。因此,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无德行为,给其上“尊重生命、遵守道德”之类的思想教育课,显然是在对牛弹琴。卫生部洞察到了这一点,于是专门为此出台了“禁令”。然而,笔者认为,卫生部的“禁令”,由于缺乏有关法律的支撑,对遗弃遗体、特别是遗弃婴儿遗体行为,没有足够的震慑力。这时候,笔者想到了日本的遗体管理模式。
日本是一个崇尚自由的国家,国民享有充分的行为自由。但是,日本所谓的自由,也最大限度地受到了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譬如,在日本,不管何种原因,随意遗弃遗体就是一项重罪。日本刑法规定:如果不按照国家规定,擅自遗弃尸体或损伤遗体,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或3年以上。这个规定,适用于所有公民,如果是医院及医务人员违反了这个规定,将加重惩处。
几年前,日本奈良有家医院的妇产科,为了替事主节约开支,便将一具婴儿遗体交付一家非正式的机构处理,当地政府得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机构,同时吊销了医院的营业执照。那个医院在吊销执照后几次申请再开业,均因当地民众认为其信用不好一致抵制,最终没有被政府批准。这还不是遗弃婴儿遗体事件,可见,日本对遗体的管理是何等严厉。同时,日本刑法对于尸体的保护与处理也有明确规定,而且处罚也明确,即使在国外死亡,只要条件允许,就一定要运回国内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不允许随意遗弃与放置。特别是针对遗弃婴儿遗体事件,日本警方采用杀一儆百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逮捕当事人,并且不允许保释、假释。
相比日本课以重罪,卫生部的“禁令”就显得“太温柔”了,无非是批评教育呀,深刻检讨呀,责令整改呀,等等。最严厉的措施也无非是对事发医院实施经济处罚,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政处分;而对于遗弃婴儿遗体的家属,只能交由社会公德去谴责了。试想,如果我们像日本政府那样,发现问题后,雷厉风行地课以重罚,谁还敢铤而走险呢?(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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