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五一实行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公布,5月1日起实行,单车损失限额提高至5000元
4月26日上午,西安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发布了调整完善后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新完善的快处快赔机制在受理手续、受理权限等方面有较大变化,进一步提升了快速理赔中心的服务职能,而这一新机制将于5月1日起实行。 ■首席记者 邓龙辉
1省时
投保单原件不再必需
现行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规定,快速理赔中心受理事故时,事故车主必需携带交强险的投保单原件,而往往很多车主总是会忘记随车携带投保单原件,这就造成了一部分车主赶到理赔中心后因手续不全,而不得不重新回家去取的尴尬和麻烦。新制定的快速理赔机制将事故受理手续简化为事故车主持完整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A、B驾照需持有效体检回执),并能提供完整有效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及保单号信息,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后即可由快速理赔中心受理。
2省钱
损失限额提高至5000元
即将施行的新机制将轻微财产损失从原来的单车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提高至5000元,还可包括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车辆。这就意味着事故双方车辆损失总限额为10000元。
另外,快速理赔中心在受理对象上也有较大突破,从目前只受理在西安市内投保的车辆事故,扩大为机动车在陕西省境内投保的,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省力
理赔中心接收并流转理赔资料
目前,快速理赔中心在受理事故后,事故车辆车主仍需将理赔资料送往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而有时候会因此而多次来回奔波,耗时耗力,往往让很多车主叫苦不迭。新的快速理赔机制规定,所有驻点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都可根据客户需要,接收客户提交的且在快速理赔中心受理事故的理赔资料,并将资料及时进行流转,缩短小额车险结案周期。至此,事故车主只需将理赔资料交给理赔中心即可,理赔资料将由理赔中心转交到相关保险公司。
●细节解读:
西安市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高建民介绍时特意提到,新完善的机制提高了标准,事故双方车辆损失合计可高达10000元,但单车损失限额5000元是硬条件,不能解读为,一辆车损失约3000元,而另一辆车损失约7000元,这样的情况依然不符合快处快赔机制,快速理赔中心将不予受理。
提 醒
不撤离现场致拥堵双方各罚200元
新的快处快赔机制规定,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处罚力度。具体为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责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处以事故双方各200元罚款;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西安市交警支队表示,今后将在这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处罚。
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罚款200元以下
今后,西安交警支队将加强对涉及车辆保险违规方面的查处工作。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的,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的,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快速理赔节约社会资源
高建民副处长告诉记者,按照正常的事故处理程序,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少则一两天,多则四五天,既耗费了事故车主的时间和警力也使交警警力捉襟见肘,而经测算,有了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后,处理一起轻微事故最少只需50分钟即可,而轻微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总量的80%,这样一来,就大大节省了社会资源。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