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诉房贷利率高 建设银行称签订合同后只能提前还款
近日,本站接到李先生投诉,称自己在建设银行办理房贷时“被高利率”了。就读者反映的此事,记者采访了相关当事方。
李先生:利率上浮让人伤不起
李先生家庭收入不高,生活困难,各项条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因此他在西安紫云溪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他无力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是在建设银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贷款批下来后李先生郁闷了,因为他发现房屋按揭贷款约定的利率为——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即基准利率的1.1倍。李先生多方打听得知其它银行均实行基准利率。他找到建设银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反映利率过高的问题,建设银行房贷经办人告诉李先生,如果嫌利息高,李先生要么提前还款,一次性付清房贷,要么啥都不要说继续承受高利率。对此,李先生很无奈,他说:“我们都是穷人,没钱才买经济适用房,没钱才去银行贷款,银行给我们上浮利率,我们穷人真的承受不起!”
建设银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签订合同时李先生同意额度上浮10%
就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建设银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个人贷款中心的胡经理,胡经理解释说,李先生的房屋按揭贷款是于2012年2月签订的,当时银行额度紧张,所有签约客户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浮,李先生的房贷当时上浮了10%,当时李先生也是同意并签字的。今年4月银行政策调整,房贷利率才降至基准利率。李先生的借款已经审批下来了,利率定了就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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