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1区9乡镇获省级生态县(区)乡称号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表彰省级生态县乡的通报》,决定命名西安市阎良区等3个县(区)为省级生态县(区)、西安市户县蒋村镇等66个乡(镇、街道办)为省级生态乡镇。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我省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部署,将生态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以生态环境上台阶为目标,围绕发展生态经济、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广泛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省政府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其中,我市阎良区获2011-2012年度省级生态县(区)称号,临潼区何寨街办、长安区五台街办、周至县九峰镇、周至县青化镇、户县蒋村镇、高陵县崇皇乡、高陵县通远镇、高陵县鹿苑镇、高陵县药惠管委会等9个乡镇获2011-2012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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