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希望田野美丽乡村幸福农家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市文明办发〔2013〕12号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希望田野美丽乡村幸福农家主题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市级各部门宣传处(政治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1]5号)精神,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整体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决定在农村开展“希望田野美丽乡村幸福农家”主题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活动目标
广泛开展“希望田野美丽乡村幸福农家”主题建设活动,满足农民群众求富、求美、求乐的需求和愿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新型经济主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巩固和发展我市农业农村大好形势,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牢固的基础。
二、建设活动内容
(一)以建设“希望田野”为主题,满足农民求富需求,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1、增强农民发展能力,开展技能培训进农家活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采取举办培训讲座、上门服务指导、现场观摩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创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掌握致富创业本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业职业人才。
2、深化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城市先进生产力要素向农村流动。开展“两联一包”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全面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动员各级文明单位,特别是金融、电力、电信、交通等部门深入农村基层,帮助结对村理清发展思路,制订发展规划,把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知识和农业技术送给农民,筹集发展资金,帮助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3、树立农村致富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寻找农村致富典型”活动,树立一批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对农民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的致富典型,包括家庭农场、联户经营、专业大户、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让周边群众干有方向、学有榜样、行有动力,加快增收致富步伐。涉农相关部门要对致富典型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他们带动其所在乡村群众,加快发展主导产业,壮大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引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满足农民求美需求,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实施为契机,按照《西安市新农村建设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要求,加快交通、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大力实施农村道路“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整修道路、绿化街巷,建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建垃圾池和垃圾堆放场,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努力争创一批全国文明集贸市场、文明村镇。
2、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一村(农村社区)一策的要求,组织农村群众定期进行环境整治,清扫清运垃圾,清除杂草杂物,整修街巷道路,粉刷、美化沿街墙面,集中治理脏乱差。建立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明确责任工作区域,严格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和保洁员考核奖惩制度,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实现城乡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3、引导农村群众树立生态绿色环保意识。通过举办讲座、广播宣传、印制宣传页等形式,定期开展环保生态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活动,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生态庭院”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实现粪便、垃圾、秸秆等资源再生利用,逐步实现家居能源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发动农村群众讨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公约》等乡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建设成果,把建设美丽乡村要求落到实处。
(三)以建设“幸福农家”为主题,满足农民求乐需求,大力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指数。
1、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城乡公共事业发展一体化。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向农村倾斜力度,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在城乡的均衡配置,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满足农民需求出发,采取更有利的措施解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慢、农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低等问题。积极构建区(县)有中心、镇有大厅、村有站点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发展各类农村社会事业,切实满足农村群众求学、就医、购物、娱乐、养老等需求,加快形成城乡资源共享、服务均等的新格局。
2、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和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加强对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的培训,引导群众自己组建秦腔自乐班、演唱团、锣鼓队、秧歌队等各类群众性文艺组织,定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加大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等文化惠民工程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宣传栏等文化阵地,为群众提供活动舞台,解决农村群众没有地方玩的问题。经常性开展“送欢乐下基层”、“送戏下乡”、“送图书下乡”、“送电影下乡”、“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惠民活动,解决农村群众没什么玩的问题。繁荣农村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让农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解决农村群众玩得好的问题。
3、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在全市行政村(农村社区)普遍建立一堂(道德讲堂)、一会(乡规民约评议会)、一队(志愿服务队)、一室(未成年人活动室),广泛开展道德评议、“三关爱”志愿服务、文明餐桌、道德模范评选、关爱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各类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守法诚信、尊老爱幼、遵守公德、远离迷信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推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展“希望田野?美丽乡村?幸福农家”主题建设活动,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规划,设计载体,制定措施,丰富内容,狠抓落实,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市文明办将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任务考核,加强督促检查。
(二)注重发挥三种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要注重发挥“城乡共建、部门联动、依靠农民”三种力量,即用城乡一体化的思路、举措推进工作,涉农部门要统筹安排,协同动作推进工作,要注重发挥农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推进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三)切实加大对建设活动的宣传报道。各区县、各部门要注重各项建设资料的积累保存,对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各类活动信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市文明办组成调研组指导推动工作,对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县、部门,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区县、部门进行批评通报。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张曾、徐俊,电话:86780720,邮箱:xawmb2010@163.com。碑林、新城、莲湖文明办各选择2家省级或国家级文明单位,与市文明办指定的村子或(农村社区)结成帮扶对子,其他区县要结合实际,重点扶持10-15个村子或(农村社区),努力打造一批影响大、辐射广、竞争强,能发挥板块应,带动周边村子(农村社区)加快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建设活动示范点。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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