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办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明办决定,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一路同行爱心相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年2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关爱农民工维权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信息平台的作用,深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单位、企业、工地,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二是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市解决农民工工资“一厅式”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作用,集中接受农民工关于拖欠工资问题的咨询、投诉,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工地、工厂,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区县。
2、开展关爱农民工返乡活动。一是推广城西客运站为农民工上门送票、开设专用窗口、团体包车享受优惠等经验,对务工人员较多的工地、企业提供上门售票服务、接送乘车服务;二是在火车站、客车站或车票代售点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为长时间排队买票或候车的农民工提供热水、板凳、雨具和应急药品,组织志愿者开展帮助运送行李、照顾老人、宣传安全出行知识等活动;三是对自驾车返乡的农民工,在各高速出入口和公路管理收费站、服务区设立关爱返乡农民工服务岗,组织交通志愿者维护行车秩序,提醒行车安全、提供茶水,帮助进行车辆检修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火车站、团市委,各区县。
3、开展关爱留守农民工活动。对在工地留守过年的农民工,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活动,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喜庆温馨的春节。一是结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为农民工拜大年,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二是开展送亲情志愿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租住的小区、工地,组织开展“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浓浓的亲情;三是开展送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文艺志愿者为农民工进行文艺演出,并指导他们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四是开展送平安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志愿者向农民工普及防灾避险、急救技能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提高农民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县。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关爱农民工的服务项目,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抓得紧、抓得好、抓得实。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返乡和留守农民工的需求出发,组织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活动,真正把农民工当做我们自己的家人,尽力为他们服好务,办好事。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春节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活动情况报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86780725,联系人:薛倩,邮箱:52633432@qq.com。
市文明办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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