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西安市居民医保自7月1日起缴费
2014年7月1日起,2015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一、缴费对象
(一)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
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营业网点(可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具体缴费工作由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承办。
参保居民可通过工行银联卡代扣代缴、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以及查询缴费机缴费等五种方式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一)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方式
1.2014年度前已经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须在代扣代缴工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费用金额,以确保足额从银联卡中扣缴。
2.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方式的参保居民(少年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身份证及《居民医保证》到工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办理相关代扣代缴手续,认真核对代扣代缴协议相关内容,并于缴费期内在代扣代缴协议指定的工商银行银联卡内存入应缴金额,以确保足额扣缴。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必须由持卡人本人办理,一张银联卡可以代扣代缴一人,也可以代扣代缴多人。
3.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缴费期内每月15日、30日(节假日提前或顺延)进行集中扣费。集中扣费完成后,参保居民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根据扣缴信息,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二)工商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
1.参保居民携带《居民医保证》到指定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现金。
2.参保居民缴费后,持《居民医保证》和缴费凭证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三)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
居民通过上述三种方式中任意一种完成缴费后,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办理年度贴花手续。
通过上述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以及查询缴费机缴费等三种方式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的,可在本人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在2015年度银行开办居民医保缴费业务的营业网点打印缴费凭证,该凭证只可打印一次,超过3个月将无法打印。
六、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期5个月。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缴费开始的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居民扎堆缴费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我们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尽量避开缴费集中期,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二)除柜台现金缴费方式外,2015年度的缴费继续开通了代扣代缴方式、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为了提高缴费效率,方便参保居民多途径缴费,建议有条件的参保居民多采用后四种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三)参保居民在2014年12月1日(含12月1日)以后缴费的,贴花办理工作须在参保居民完成缴费次月进行。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只须缴纳个人部分;如果逾期缴费,则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要缴纳财政补助部分。
(四)参保居民完成缴费并办理贴花手续后,持《居民医保证》到各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2015年度门诊协议医疗机构手续。
(五)参保居民可在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索取《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营业网点》,也可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xahrss.gov.cn),或拨打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