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27日举办民办高校招生咨询会
7月25日—27日,2014年陕西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咨询会将在曲江会展中心举行。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拟在咨询会上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进行就业承诺。
省教育厅要求,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准确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清楚,不得含糊或夸大其辞,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不得有虚假许诺的内容。
学生就业率、考研率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等表述要准确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使用“第一”、“唯一”、“一流”等词语。
不得进行就业承诺,如承诺“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毕业后保证推荐工作”、“月薪不低于XX”等等。
不得借助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人名义对学校进行宣传。不得利用主管部门和其他党政机关以外的社会团体和商业机构授予的各项荣誉对学校进行宣传,但教师及学生个人在各类活动中获得的荣誉可以宣传。
不得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校自行颁发的其他非学历证书等与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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