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举措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
开设老年人挂号收费专用窗口,减免老年人门急诊挂号费和普通诊疗费……省卫计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老年人开设便捷服务,配备无障碍设施。
大力扶持老年病医院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鼓励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等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解决高龄、病残老年人康复难、护理照料难的问题。
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大力扶持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老年人服务的专门机构。鼓励大型综合医院通过医疗联合体的方式,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联合病房,有效解决老年人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
推行就诊“预约优先”制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推行老年人就诊“预约优先”制度,优先安排预约和预约转诊的老年人就诊,增加专家号源的预约比例。适度增加老年门诊的专家人数,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为老年人就诊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
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病房、家庭病床、老年护理病房、医养结合型病房等。各级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定期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要大力推进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契约服务模式改革,通过契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定期访视长期卧床的70岁以上老人和独居老人。
免费提供担架轮椅
为进一步给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优待服务,我省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候诊区、取药处等公共等待区域加设老年人专用座椅,并用醒目的标识区别。有条件的医院要开辟独立的老年人专用就诊区域,并设导诊人员。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加强老年病学科建设,按需求增加老年科床位数量,配备必需的医疗设施。
各医疗机构要开设老年人挂号收费专用窗口,张贴醒目标识并配置老花镜。有条件的机构要在化验、检查、取药、住院手续办理等处开设老年人专用窗口,暂不具备条件设立专用窗口的,要在窗口处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在院内为老年病人免费提供担架、轮椅等器具,减免老年人门急诊挂号费和普通诊疗费。要为老年人主动提供导医咨询和协助就医等服务,优先安排住院,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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