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明办出台农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指导意见
2015年6月15日, 陕西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发布。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使“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陕西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形式,陕西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在陕西省广大农村广泛开展的以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农村良好社会风气、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和目标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增强了广大农民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的思想价值观念呈现活跃复杂、多元并存的新特点,不少人“口袋富了,脑袋却空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能很好地把农户组织调动起来,通过建设好村风、好家风、好民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 为了实现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陕西省启动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十个一”的重要内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真正从解决农民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诚信意识、法治观念等问题入手,通过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把农民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一)工作目标
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
(二)创评原则
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半年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三)十星内容
全省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 28cm 18 cm标准统一定制“十星级文明户”铭牌,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落款统一为: 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杀死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防止疾病传播。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亲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按照“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的组织工作架构扎实推进。县级党委或文明委要制定印发本县(市、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或政策性文件,对全县的创评工作做出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县(市、区)统一部署,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创建活动要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成立以支部书记为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各村民小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中心户长、乡贤、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十星级文明户”评审委员会,负责全村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评星定级。培养树立一批十星示范户,做好示范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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