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桥一小区保安随地小便屡次殴打业主 居民敢怒不敢言(2)
业主代表
成立业委会申请早已递交
业主李先生称,小区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开发商的法人代表是父女关系。刘经理证实了这一说法。
李先生表示,小区一期业主入住已近5年,二期业主也于2012年陆续入驻。从2013年起,小区居民就开始着手筹备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宜,但一直没有进展。“现在不少业主提出想要更换物业,那么就更需要成立业委会了。”
作为业主代表,李先生从2013年起就挨家挨户收集业主授权设立业主大会的签名。一份落款为2013年12月的申请书显示,华宇凤凰城小区业主已经向三桥街道办事处递交了关于设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申请。
李先生说:“目前小区完全符合设立业主大会的标准。我把材料递交到三桥街办,一名负责人称要帮我们协调,但一拖就是2年。”
三桥街办
设业主大会要找房管部门
昨日上午,三桥街办社区中心主任杨宏武表示,目前,三桥地区内还没有小区设立过业主大会,华宇凤凰城小区是三桥地区第一个条件较为完备的大型小区,社区中心也支持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杨宏武称,此前他与小区建设单位进行协商,但建设单位一直以“小区三期尚未建设”为由,拒不配合筹备设立业主大会一事。当李先生问到“建设单位拒不履行义务时,业主能否直接将材料交给街办”时,杨宏武说:“这事还得找房屋管理部门牵头。”
律师观点
街道办不能阻碍业委会成立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涛认为,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条件达到设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业主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吴江涛表示,按照条例规定,街办应当收取业主代表的相关材料,并不能私自设立前提条件,阻碍业委会成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市民认为街办行为违规,可向街办上级行政部门反映或投诉。
延伸阅读
设立业主大会需满足哪些条件?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一)物业出售且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
业主大会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续筹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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