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费”与“高温津贴”难分辨 快递员:能保住工作就不错了
“躺在床上,红烧!铺张凉席,铁板烧!下了床后,清蒸!出去一趟,爆炒!游了个泳,水煮!回来路上,生煎!进了家门,回锅!大家出门注意要翻边,注意火候,带上孜然,辣椒粉,千万莫烤糊了”,最近朋友圈一个关于调侃高温天气的段子引来无数转发。
进入三伏天以来,西安每日最高气温基本保持在35度上下,尽管下了几场阵雨,但雨一停市民仍被热浪包围,高温天气成了人们见面必谈的热门话题,而此时,各单位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是否发放到位也成了大家关注和追问的焦点。
“降温费”与“高温津贴”难分辨
“发了呀,但是不知道是降温费还是高温津贴。”
小刘是公交八公司240车队的一名售票员,她说单位自6月份就开始给他们发放高温补贴了,但是具体属于防暑降温费还是高温津贴,她并不是很清楚。小刘告诉记者,公司规定:气温在30度至35度之间每人每天10元补贴,如果气温在35度以上就是每人每天20元。“我们天天都在35度以上”,小刘带着戏谑的口吻说,这是一趟没有空调的公交车,加上这趟车人很多,车里面的温度要比外面高好几度,但是公司基本是按每天10块的标准给他们发。
记者看见,虽然公交车设了一个售票员专用座位,但是小刘根本没有机会坐着。碰上学生放假,每趟车的车厢都是塞得满满的,每到一个站,她先是数好前后门上车的人数,然后再挨个去收钱。每一趟从人群里挤出来,她的制服都会湿了大块。记者向她道声辛苦,她却说,“司机更受罪,天这么热,本来我们车里温度就高,加上人多,他那还有一发动机,基本接近40度了,更热!”
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小刘这样处于高温场所劳作的大有人在,但是真正能拿到高温津贴的人却很少,有些甚至连这个概念都没有。
在东郊一个建筑工地上,王师傅和他的同伴们正在大快朵颐他们从家里带过来的午餐,问及单位有无发放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他用一口地道的四川话回答:“啥子降温费喔,没听说过,又不是坐办公室勒!”在他的理解里,好像只有“坐办公室”的,才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记者从陕西省人社部门了解到,陕西的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属于两个并行政策。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执行范围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从事室外作业的人员防暑降温费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标准为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元。
如果劳动者符合两个条件,既可享受防暑降温费,又可领取高温津贴。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藿香正气水、毛巾、白糖、风油精等降温物品代替降温费或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期间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来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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