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部分小区遭遇物业费“强行涨价” 业主不同意“不给卖电”(5)
业主:物业费不能涨得不明不白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物业费涨价,多数业主持反对意见,即便同意涨价的业主,也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希望“涨得明白”。
“物业费用为什么涨,涨在哪几个地方,按照啥标准涨价?”西安市科技路一小区业主刘女士称,大家都希望物业费能交得明明白白,如果是涨价,那就更得公示清楚,“最起码要召开几次业主大会,不能光是一纸通知了事。”
还有业主称,现在有些物业费涨价,说明经过业委会同意,但事实是,小区业主们很多还不知道涨价的事,“业主和物业是平等的买卖双方,可为啥物业费涨了,没人征询过业主意见?”
还有不少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压根不到位,涨价完全没道理。家住西安市东三环一小区的高先生说,他们小区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1.5元收取,这个收费是按照一级服务的标准收取的,但物业管理的水平却让很多业主不满,“小区里脏乱差,楼宇大门经常大开……”高先生称,这样的服务水平物业竟然还想涨价。
提醒
对物业投诉 可得找对门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物业收费与物业管理方面的管理部门不同,遇到需要维权的情况时,不少业主都觉得“摸不着门”。
西安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虽然放开物业服务费,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私自涨价,价格的浮动须经业主同意,并应将物业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无公示不得收费。业主一旦遭遇价格违法可随时拨打12580进行投诉。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如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或物业费与物业提供的服务标准不符,则需要向辖区的主管单位投诉,“一般情况下,各区主管单位是建设局,但有些开发区是国土资源局”。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