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社保待遇将全面实行网银支付 参保单位须在25日前提交信息
4月1日起,西安市社保待遇将全面实行网银支付,简化社保待遇报销流程。各参保单位须在3月25日之前,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递交到社保中心三楼经办大厅财务部25号窗口。
社保中心所有社保待遇及相关费用,通过各业务银行网上银行和人民银行西安金融结算中心支付到参保单位和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中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给待遇享受人。门诊特检特治费用取消现金报销,各单位经办人员在递交报销资料时,提供报销人本人的身份证和西安本地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表》电子版。基金财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银直接支付给报销人。取消通过柜台开具转账支票付款和发放失业金银行卡业务。
每个参保单位只能提供唯一的一个回款银行账户,确定后不能随意变更。参保单位提供账户信息所需资料有《参保单位银行账户信息表》(纸质+电子)、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所有的纸质资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所需表格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同时,要负责收集待遇享受人西安本地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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