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本级预算公开新增诸多内容 去年全年三公经费下降两成多
昨日,市财政局局长杨宁受市政府委托,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汇报了我市实施《预算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不断规范政府预算体系,2015年年底,我市将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调入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为实现预算公开透明,2016年市本级预算公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公开内容,除公开部门收支总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之外,还细化公开部门收入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等。市财政局还将各区县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市对区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范围,建立了奖惩制度,努力推进全市各级预算的公开透明。
2015年,我市以10件惠民实事为抓手,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80%用于民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80%,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给予50%—80%财政补助。着力保障“三农”,支持扶贫开发攻坚,大力整合涉农资金。为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经过清理整合,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从160项、142.96亿元清理整合为86项、140.05亿元,资金个数压缩46.3%,自2015年起一般不再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对保留的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增强预算执行规范性,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我市还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市本级552家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建立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与此同时,我市 “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全市2015年“三公”经费执行数3595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0680万元,下降22.7%。2015年,全市减少一般公务用车5897辆、执法执勤车2628辆。我市同时实行公务卡改革,减少预算单位现金结算,规范公务支出,市本级2015年公务卡结算2.13亿元,较2014年增长9.7%。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厉行节约和“约法三章”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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