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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将实施西安居住证免费申领 有效期1年需签注

2016-05-21 20:32  华商报  字号:T|T

试行两年多之后,《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5月25日起正式实施。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西安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西安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都可申领居住证。

2013年12月3日,西安开始试点推行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西安已采集流动人口信息1872533条,办理居住证1653273个。2016年4月1日,西安市政府第135次(〔2016〕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自2016年5月25日起正式施行。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地址变更的,应当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地址变更登记。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申领居住证、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申报居住证签注,免收费用,申报补领、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本办法施行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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