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通风受限西安市民状告规划局不作为 胜诉两年违建仍在(3)
当事人表示将继续维权
“规划局向我们递交了一份城管部门的查处文件。”曾负责该案执行的莲湖区法院赵法官说,按规划局说法,他们和城管执法范围各有分工,王先生夫妇所反映的违建领域应当由城管部门管辖,城管部门确已做出查处行为,原告要求市规划局继续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合议决定终结执行。
张女士不认同这种说法,她查询城市规划法了解到,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在这个案子中,这些条件都符合,但规划部门就是不作为,我们胜诉了也一样。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人人都可以在闹市区建设违法建筑,然后交罚款了事?”张女士表示,如果规划部门一直不作为,他们将继续维护自己的权利。
7日中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王先生的祖屋,违法建筑仍在,三层小楼住着不少租客,王先生继承的那两间小屋被阻挡在后面。
华商报记者随后联系西安市规划局,但没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记者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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