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列入2016年度陕西省建筑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近日,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同意将西安市列为2016年度陕西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示范城市。
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示范城市的实施期为2年。西安市将指导和督促试点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加快建设实施进度,同时提升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综合效益,积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按照要求,西安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等创建目标和任务,为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综合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将在政策制度、市场体系等方面综合创新发展和提升。西安将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主体,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部门联动,出台地方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市场拓展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不断激发市场的内生动力,努力培育具有区域产业竞争力的健康发展格局,
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对创建目标和任务、政策制度建设等进行核查验收,综合验收合格后给予西安市命名授牌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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