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燃煤煤质专项检查(2)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超标企业处以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举个例子,假如企业有燃煤100吨,目前市场价格大约500元每吨,其燃煤货值金额约50000元,最低面临5万元罚款,最高面临15万元罚款。
此外,西安市环保部门对其他用煤大户单位下发了预警,要求加强自律意识,严把燃煤煤质关,拒绝使用不合格煤炭。
记者了解到,专项检查期间,西安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四部门将共同开展检查。西安市商务部门将加强对全市所保留的煤炭交易市场、优质蜂窝煤(点火蜂窝煤)生产加工厂以及燃煤配送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煤炭配送体系内的达标煤及优质煤的储存及供应量、煤炭的来源及检测报告、配送体系内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责令整改并移送相关区县、开发区依法进行查处。
西安市工商部门将加强对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各单位煤炭销售及流通环节煤质的监管,每周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对不少于20%的煤炭配送体系内销售经营单位的煤质进行抽检,凡发现销售燃煤煤质超标的,一律责令对不达标燃煤进行清理并予以高限处罚;对未列入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的从事煤炭销售供应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同时,西安市质监部门将加强对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从事优质蜂窝煤生产单位煤质的监管,每月对各生产单位煤质抽检不少于1次,对存在蜂窝煤煤质超标情况的,一律责令整改并予以高限处罚。对于屡次出现煤质超标情况的,取消其生产资质。
西安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各单位优质煤检不少于1次,凡发现使用燃煤煤质超标的,一律责令对不达标燃煤进行清理并予以高限处罚。(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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