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下发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 确保实现违建零存量
西安市范围内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按拆除类、缓拆类、整改保留类分类处置……昨天,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计划用五年左右时间,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全市违法建设清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目标:2020年末达到建成区违法建设存量为零的目标
根据方案,将全面摸清建成区已有违法建设底数,建立台账,制定五年治理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2016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末达到建成区违法建设存量为零的目标。
由市级规划、城管等部门牵头,建立和完善全市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办、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建设查控网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制止,及时拆除,确保违法建设新增为零。
范围: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等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
违法建设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对各类违法建设,按照建设时期,建筑性质,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采取多种形式,按程序依法处理,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确保五年按期实现存量为零。
全市范围内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设处理。城市(含县、建制镇)建成区内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审批许可或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存量及新增违法建设是此次治理工作的重点;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项目和已取得相关审批文件,经确认符合规划,可继续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列入此次违法建设清查摸底与治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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