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保出台新规 农家乐不得占河道经营
12月23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25日正式施行。《办法》首次明确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手续,并建立责任者约谈追责等制度。
据悉,《办法》共6章46条,涉及执法体制、项目准入、生态环境保护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是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细化。其中,对在秦岭中经营农家乐、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内拍摄电影、电视等情况,都进行了细致、严格的规定。(记者 李轲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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