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法院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12月26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许立将360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被救助对象张老太的手中,老人颤巍巍地接过救助金,不住地对法官说着感谢的话。
张老太是申请执行人小祥的奶奶。小祥于2003年6月出生,一岁多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王某改嫁到了邻村,此后,小祥一直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2014年,小祥将母亲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在法院的调解之下,母亲王某同意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双方领取了民事调解书。
今年11月,小祥申请执行此案。案件受理后,执行一庭副庭长许立马上对此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改嫁后生育了两个孩子,丈夫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两人都没有工作,家庭经济也很困难,根本无力支付小祥的抚养费。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马上开始着手积极协助为张老太办理司法救助。经过一番努力,最终成功申请到3600元救助金。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出行相当不便,12月23日上午,执行一庭副庭长许立自己出资,购买了水果等慰问品,将3600元救助金送到张老太家中,以鼓励他们不畏惧困难,继续照顾好小祥,让爱心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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