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榆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2)
坚持绿色发展,就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发展全局,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区域循环式开发,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坚决守住环境保护底线。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最大化。新引进落地的产业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煤、电、化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按照环保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矿区、和谐矿区。要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实现工业园区和重点镇的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
坚持绿色发展,就要健全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制。要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及离任审计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完善环境监控体系,探索利用市场手段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制机制,增强公民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天蓝地绿水清就是民生幸福,全市上下要切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榆林,使绿色发展成为追赶超越的主旋律,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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