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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2)

2017-01-24 16:12  华商报  字号:T|T

技师、高级技师落户取消年龄限制

■问:对哪些技能人才降低了落户条件?

答:原西安市技能人才落户的准入条件是:“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符合(1)(2)(3)(6)项规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依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问:这次对各类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在原来的“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增加了“地市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同时将“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技师技术等级人员的年龄限制取消,也对中级工、高级工年龄限制放宽至35周岁、随迁限制也予以取消。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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