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据空气质量预报,受西南暖湿气流影响,2月12日14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短时严重污染。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月12日10时启动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西咸新区联动响应。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须从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强制性减排等方面落实应急措施。
市治霾办相关负责人说,各级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室外活动。各级环保部门督促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环保部门督导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市公安局启动机动车限行20%措施,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市住建、城建、旧城办、综合执法等部门督导除抢险抢修外工地严格落实冬防禁土令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频次;市城建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前提下(气温0摄氏度以上时),全面开展城市大冲洗活动,对行道树、人行道、车行道、广场等进行全面冲洗,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前提下(气温0摄氏度以上时),市容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扫、冲洗频次(3次/日以上),进一步提升道路清扫水平。此外,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严禁焚烧农田秸秆、烧荒,焚烧树叶,垃圾和露天烧烤等行为;市食药监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督促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市农业局负责严查养殖、种植行业燃煤小锅炉环境污染问题,责令燃煤小锅炉立即停运,并限期改用清洁能源;市商务局负责加大对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督查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汽车维修行业停止喷涂、喷漆等作业。(记者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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