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延安市城乡居民低保的基本情况吗?如果要申请享受低保,该如何办理?记者带你去了解一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变得更加富足,但是仍有部分群众生活较为困难,需要民政部门兜底保障。那么我市城乡居民低保的基本情况究竟如何呢?如果要申请享受低保,该如何办理?接下来,记者就带你一起去了解一下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凝心聚力.追赶超越系列新闻发布会
城乡低保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2月22日上午,记者在延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凝心聚力.追赶超越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7万户、13.6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02万户、4.27万人,农村低保4.55万户、9.42万人,全年累计支出资金4.62亿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何树德介绍市民政局工作情况及今后一个时期追赶超越的目标任务和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们狠抓低保核查工作,先后对低保工作进行了6次督导检查,政策保、群体保从低保中全部剥离,人情保、关系保基本杜绝,累计退出低保18784户、34592人,新纳入低保3731户、7405人,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70元/人月。市民政局副局长何树德告诉记者道。
低保申请共有六个步骤:一是由困难群众书面向乡镇(街道办)提出申请;
二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是乡镇(街道办)组织居民(村民)代表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民主评议,并现场公布评议结果;
四是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于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五是县区民政部门审查乡镇(街道办)上报的申请材料,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六是县区民政部门对审查后拟纳入低保的申请家庭在常住地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做出书面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通过乡镇(街道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记者 樊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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