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分类考试将成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
2月24日下午,记者从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获悉:自2017年起,分类考试招生将成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四种形式。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不同的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采取的是“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据悉,凡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可在3月1日至3月6日期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申请并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或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通过测试的考生,将于4月完成录取和新生报到。获得规定荣誉和奖项的还可按规定参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未通过的考生则可继续参加高考,或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安峰岗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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