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获全省安居工程建设一等奖 全市累计建设保障住房及棚改安置房 23万套
2月24日,笔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宝鸡市作为全省唯一获得一等奖的城市受到通报表彰,并获得奖金3000万元。据了解,这是我市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实现了保障住房建设“四连冠”,累计获得奖励资金1.8亿元。
近年来,我市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东扩南移北上”大城市发展战略和“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乡镇、做好社区”战略部署,坚持将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相结合,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相结合,与城市配套、公共服务相结合,与小城市培育、重点示范镇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居民就业生活实际,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到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房23.7668万套,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31%,为我市成功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优秀民生改善典范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周淑丽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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