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局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近期,在总结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工商局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公职律师享有的权利、公职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年度考核、终止公职律师资格等作出明确规定。《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则对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以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工商局系统认真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公职律师申请和核审。经个人申请和市局审核推荐,目前已有两名干部参加通过了西安市公职律师办公室组织培训,经省司法厅考核合格,将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通过进一步明确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及公职律师职责权利义务,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西安工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做好制度准备,有利于发挥市工商局系统公职律师在加快法治工商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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