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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寄递新规明确 禁寄物品种类达188种

2017-03-02 16:03  安康日报  字号:T|T

(记者 来庆琳 通讯员 杨楠)随着快递业迅猛发展,寄递渠道已成为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领域。为切实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期由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共同出台了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将禁止寄递物品种类由原来的14大类58种扩增到19大类188种。从中可以看出,《新规》的适用范围更加全面,禁寄类物品规定更加细致,企业和用户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具体。以管制器具类为例:在旧版禁寄目录上未进行明确定义,而在新规中则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均被列入禁寄类物品。现下女性流行的电击类防狼用品就被明令禁止寄递。同时新的禁寄规定还增加了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大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对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寄递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明确:用户违反本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而寄递企业发生违规收寄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围绕新规的贯彻实施,安康市邮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核心是督导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收寄和违规交寄行为。在此,市邮政管理局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日常使用快递服务的过程中自觉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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