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两大利剑惩贪腐
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召开后,岐山县纪委以实际行动落实会议精神,用好“办案协作区”和“互助审理小组”两大“利剑”,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结)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
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办案质量不优等问题,岐山县纪委持续深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30个派驻机构和9个镇一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进行整合,编成18个工作联组,统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督查和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发现和查处“小官贪腐”、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发现的重要线索及时组织人员快查快办,实现了以往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单兵作战”向“联合协作”转变。同时,县纪委还进一步规范互助审理制度,制定岐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互助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在镇纪委和派驻机构中建立12个互助审理小组,开展“推磨式”交叉审理,三个成员单位为一组,组内两个单位通过对第三个单位案件的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处理依据等要素审理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后反馈原调查单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及时退回原调查单位补充调查。目前,正在对两起案件进行审理,既解决了基层查审不分问题,又提高了执纪审查工作质量。本报记者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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