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天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天台国家森林公园新门区至灵官垭索道工程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汉中市天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263万元在汉中天台国家森林公园内新建汉中天台国家森林公园新门区至灵官垭索道工程,该索道工程上下站距离3750m,高差600m,索道采用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8人吊厢式索道。索道设计能力单向输送人员1000人/小时,主驱动功率850KW,单向运行时间为11分钟,最大运行速度可达6.0m/s。与索道配套设施由上下站房、配电设施及22个塔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占地和土方开挖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污染源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主要污染源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扬尘,保护施工区土壤、植被和动物。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建设方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处置,其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边住户、企事业单位和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对该项目的有关环保建议和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包括①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环境主要影响的意见和建议;②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示途径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向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汉中市天台森林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0916-223581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康复路23号电话:0916-2892663
联系人:刘工
邮箱:yuziyan_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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