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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乡约”文化推广会在西安蓝田举行

2017-03-14 12:05  西北信息报  字号:T|T

“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非遗传承人“吕氏乡约”第46代传承人吕晓亮带领蓝田县五里头小学的学生们,朗声诵读儒学经典。领读者一口地道的陕西话,和孩子们朗朗的普通话彼此呼应,回荡在校园里蓝天下。

近日,由西安市文广新局、西安市精神文明办、蓝田县委、蓝田县政府主办,西安市群众艺术馆、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蓝田四吕文化中心等承办的“吕氏乡约”文化推广会在蓝田县三里镇五里头小学吕氏宗祠遗址内举行。

蓝田《吕氏乡约》是北宋时期“关学”代表人物“蓝田四吕”所制定和实施的村规民约,被国学大师钱穆称誉为中国人的“精神宪法”,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乡规民约。《吕氏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条文总领全篇,运用道德的力量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历史资料显示,《吕氏乡约》的影响很大,它不仅在吕氏族里实施,而且还在整个关中地区推广,“关中民俗为之一变”,是优秀乡贤文化促进乡村治理的成功实践。今年年初,蓝田吕氏乡约乡仪被列入西安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会上,西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市非遗中心主任王升荣向四吕文化中心颁发非遗传习所牌匾。非遗传承人“吕氏乡约”第46代传承人吕晓亮代表吕氏后裔郑重向社会做出承诺,并倡议广大村民弘扬“四吕”文化,传承乡约精神,带头遵纪守法,决不违法乱纪,崇文尚德讲诚信,自强不息明是非。这种承诺和倡议,是吕氏家族千年后向社会再次发出的最强音。参会领导和非遗传承人、学生代表及文化志愿者们纷纷在倡仪书上签字,表示发扬吕氏精神,传承乡约文化,共建文明家园。

西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市非遗中心主任王升荣表示:“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推广乡约文化,传承吕氏精神,在广大农村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社会更加文明、进步,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夏明勤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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