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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华州区刘军被评选为“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2017-03-15 14:02  渭南日报  字号:T|T

2016年度“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日前结束,华州区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刘军等10人当选“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近期新华网陕西频道将推出系列报道。

刘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帮助消费者维权。几年来,他不断拓宽维权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向有关单位提交投诉意见50余条,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为他人提供维权消费服务1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曾荣获“华县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劳动维权慰民工

“面对大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的力量显得非常渺小。但是只有手里有法律武器,有理有据,不怕对方不服。”谈起那次为打工的华州区乡亲维权,刘军感慨万千。

2015年2月的一天,华州区华州镇王某的父亲在榆林打工意外去世,他满腹狐疑,刘军随同他和亲属前往榆林。

到了横山县该企业驻地,刘军陪同王某勘察了现场,同时走访了当天一同上班的工友以及急救车出勤等情况,之后与企业进行了首次谈判。刘军明确表示:王父是在连续工作24小时的情况下,意外去世。该大型企业并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更未按期对工人进行体检。而且当天的120急救车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急救医生和护士,也没有急救设施。王父的意外离世,该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一起涉嫌违反《劳动法》造成的工伤事件,应该按照工亡事件的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然而,负责处理该事件的一名经理却以不懂法为由推脱,刘军义正言辞:“公民都应该学法、用法,你不懂法在这干什么?谈什么?!”对方哑口无言。

然而,在刘军等提出按照工亡进行赔偿之后,就再也见不到该企业的管理人员了,甚至连企业都无法进入。于是,他们找到当地政府。榆林市信访局召开联席会议,分管副市长,公安局、安监局、人社局,以及所在县的副县长、辖区派出所所长等共同商议此事的处理问题。然而,该企业置之不理,没有出席会议。刘军在该企业门口拉上横幅维权,引起很多人围观。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企业最终就赔偿进行谈判,按照工亡标准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

网上维权惩奸商

2015年11月,华州市民李女士从淘宝网站的一个上海商家网店里购买了电焊条,寄来的电焊条包装上显示:规格2.5,12元。李女士发现网购电焊条的数量很少,相当于当地实体店焊条价格的好几番!原来商家故意模糊一包和一公斤的价格误导消费者。

李女士对此向商家质询,该商家态度极差:“我们的焊条一斤就是12元,你嫌贵可以退货,运费自己承担!”12斤电焊条运费就得36元!李女士将事经过告知刘军,刘军要为李女士维权。李女士想着不值当,再说了,网上买东西原本就不靠谱,而且投诉很麻烦。

刘军说:“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大家都不维权,全国得有多少消费者继续受骗!”

刘军登陆该网站,发现商家的好评全部来源于系统默认。分析其因,是受收货后发现受骗,懒得退货和评价。

刘军认为,淘宝公司作为网店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有义务也有责任为消费者在网上的消费保驾护航。经过详细研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连夜拨通了淘宝网所在的杭州市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情况,随后又通过“全国价格违法举报网站”对不良商家以及价格达成的交易进行举报。

3天之后,杭州市消费者协会答复:退换货款144元,同时责令商家停业整改。5天之后,上海市物价局同样给了答复:责令商家对网页涉嫌误导消费者的信息进行修改。

电信维权碰硬茬

2012年8月,刘军的一个朋友去外地出差两个月,考虑到漫游费用较高,在出差地临时办了一张卡,原卡暂时没用。等出差回来却发现原来的手机号成了别人的了。原来因为期间欠费,号码被移动公司收回了。多次交涉无果,朋友找刘军帮忙维权。

移动公司店大欺客,维权何其艰难。朋友劝其放弃,刘军打算“死磕到底”。他查阅了国家工信部和电信行业的相关规定,了解到移动公司因客户停机将号码转交给其他用户的违规,甚至违反合同法。于是找移动公司再行交涉,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对方认识到了错误,道歉并补办了原手机卡。

通过这次维权,刘军发现通信行业里面一些不合理的“潜规则”,他逐条查资料求证,然后悉数归纳整理,将这些信息上报工信部,共享给省市县一级的通信公司参照。正因此,渭南市电信公司聘任刘军为社会服务质量监督员。

此外,他撰写成《投诉资源在电信市场营销中的管理与应用》在《西部通信》杂志上发表,引起了巨大反响,成为电信部门服务培训的首选材料。

医疗维权为患者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刘军对医患纠纷十分熟悉。深知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以法律为准绳。

2016年1月的一天,一位魏姓退休干部急匆匆找到刘军,请求帮助挽回损失。原来,他75岁的亲戚东秀英以“蛛网膜下腔出血”住进渭南市某医院神经外科,做“脑血管介入动脉瘤栓塞术”后14天,出现右侧肢体运动障碍,意识模糊,像植物人一样瘫痪在医院的病房里。家人四处筹资,前后花费达20多万元,病还是加重,因此要求退款。

刘军连续一周多时间足不出户,查阅学习了大量医学资料,发现院方治疗过程存在常规错误,导致患者瘫痪。在征求患者家属意见后,刘军将整理的资料和申诉意见交给院方代表:该医院不具备开展脑血管介入治疗的的资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独自外聘医师进行,治疗过程违反诊疗常规,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院方看完刘军的索赔报告哑口无言,随之商定赔付意见,并向患者家属致歉,最终赔付17万元作为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

这就是刘军,一个利用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进行依法维权的平凡人,他的义举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甚至获得了涉事单位的认可,他们虽然属于过错方,但是能够对刘军的维权心服口服,可见他在依法依规维权方面,做到了极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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