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食品药监局颁发全市首张《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根据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猪肉销售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市食药监字【2017】25号)要求,3月20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为辖区西安市未央区光远鲜肉店颁发了全市首张《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此举标志着全市生鲜肉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为加强生鲜肉市场销售监管,今年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对全市生鲜肉市场销售监管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外埠肉销售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猪肉销售者实行市场准入即发放《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猪肉销售者实行信息公示制服即如实公布猪肉名称、产地、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相关内容;监管部门对生鲜肉销售实行黑名单制度,如发现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生鲜肉;收购、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鲜肉;向猪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或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等违法行为的,均列入“黑名单”,由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提供给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逐出西安市场。
随着上述规定的逐步实施,将有效提升全市生鲜肉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使得生鲜肉销售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规范,确保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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