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安康】摩托车遮阳伞成“夺命伞” 安康取缔350起

2017-05-05 18:08  安康日报  字号:T|T

2017050409253562tqhs.jpg

201705040925363rvme9.jpg

摩托车遮阳伞成夺命伞汉滨交警提醒车主:为了安全,请勿安装

(通讯员 刘安新)摩托车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不仅可以遮风挡雨还可以防晒,殊不知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严重威胁着驾驶人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被戏称为夺命伞。为消除隐患,近日,汉滨交警大队专门开展整治行动,对非法加装遮阳伞(蓬、罩)予以取缔。

整治中,汉滨交警在江南、江北、张滩、瀛湖、巡逻等中队设立了 9 处整治检查站(点),采取宣传劝导、纠违拆除、规范登记、全程摄像等工作措施,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驾驶人不接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严格查处私自加装非法装置违法行为。对经当场宣传纠违后,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配合登记的,予以警告处理;对屡次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各类摩托车和电动车900余辆,现场拆除私装遮阳伞违法行为350余起,宣传教育达5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相关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规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安康】旬阳:民警花2小时为男子找回丢失箱包

    2017-05-05 16:02阅读

    【汉中】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7-05-05 12:17阅读

    西安三环内不允许养家禽家畜 遇此情况可打电话投诉

    2017-05-05 09:24阅读

    【汉中】市县防汛部门积极应对入汛首次强降雨

    2017-05-04 12:21阅读

    【延安】限塑令实施八年 延安市免费塑料袋使用回潮

    2017-05-03 22:03阅读

    【汉中】一定要为老百姓干点事

    2017-05-03 12:30阅读

    未央区举行首届美丽景区千人健步走活动

    2017-05-02 18:40阅读